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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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自建房要全部拆迁吗?

乌鲁木齐自建房要全部拆迁吗?

一、乌鲁木齐自建房要全部拆迁吗?

不一定全部要拆。没有规划而且没有手续的是一定会拆的,因为政府需要用这些自建房进行进一步的规划,但是有手续的,或者是在该地住三年以上的,政府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

二、房屋征收分步骤

首先就是建立单位,申请政府启动征收程序,首先就是开启机制。

接下来就是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划,然后进行专项的审查,其性质为预审批,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接受审批的过程。

被征收结果要进行公布和显示,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补偿方案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文和中修改征文的方案,并且公之于众,正文的期限不能少于一个月,对征收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和风险的评估。

然后就是另一款专项的问题,征收补偿费要足额到位,不能够用资金的空缺,先生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征收范围进行登记认定。

政府及征收部门要,贴出公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解释和宣读。

如果被征收人如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提起诉讼。这个步骤也可以没有,这还要看征收人的整体态度。

三、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细节问题

我们要了解过合法房屋补偿程序,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产评估机构,如果协商不到位,可以采取抽签和随机抽取的方式,房产评估机构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而且评估结果要送达被征收人处,被征收人可以任性选择调换方式,或者是房屋或者是资金,如果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协调不一致,可以进行提起公诉。

征收部门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综上所述,自建房是否全部进行拆迁,要依据自建房是否有手续以及自建房上的住户住时间长短而定,如果没有规划,并且没有手续,是一定会拆的,因为该自建房不属于合格的,如果是有手续并且的时间在三年以上的,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相应的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