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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纠纷拆迁合法吗?

有房产纠纷拆迁合法吗?

一、有房产纠纷拆迁合法吗

不合法;在一般情形下,有纠纷且属于权属纠纷的房屋,不可以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房屋拆迁中权属争议的情形有哪些

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

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

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双方当事人仍然有争议的;

3、一方当事人虽然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他方当事人已经明确提出产权主张(这种产权主张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明确提出产权的诉讼请求);

4、已经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当事人各方主张房屋产权的;

5、因房屋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造成产权发生争议的;

6、因历史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导致的产权争议;

7、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形。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一)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二)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是一个包容了国家政策、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各门类学科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三)拆迁行为主体往往游移不定。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才能达成。

(四)原告为共同诉讼的案件居多,集团诉讼有上升趋势。由于大范围的城市拆迁工作,导致被拆迁的人数众多,加之被拆迁人认为联合共同诉讼可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增加胜诉几率。

(五)案件审判难度大,法官承受的压力大。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一部分原告为共同诉讼及集团诉讼,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引起当事人闹事等暴力事件的出现,影响社会稳定。

有房产纠纷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进行拆迁的,如果在实施拆迁,对于被拆迁方是可以要求停止,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拆迁是需要获得被拆迁方的同意,所以,在拆迁之前一定要与被拆迁方协商好,签订好拆迁协议书,尽可能保障到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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