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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户口不在怎么赔偿?

房子拆迁户口不在怎么赔偿?

一、房子拆迁户口不在怎么赔偿?

1、房子拆迁户口不在可以采取的赔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子拆迁户口怎么处理?

1、房子拆迁,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准予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

(1)居住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所生的婴儿;

(2)按规定分配的高等院校、中等院校的毕业生和批准退学、休学以及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学生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3)未安置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4)公派和因私出国(境)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远洋海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6)经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从市外调回本市或从郊县调入市区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需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7)干部、职工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8)归国华侨、港澳台胞迁回拆迁范围直系亲属处定居的;

(9)被撤销失踪、死亡宣告的人员,返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10)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少教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11)在暂停办理居民常住户口迁入手续前,已办理完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分户、调配等手续,尚未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

(12)市人民政府规定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其他情况。

法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至于具体该选择什么方式补偿,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若是拆迁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对被拆迁方进行补偿,那么对于被拆迁的公民、或者是单位来说,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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