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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损害的到底是谁的利益?

钉子户,损害的到底是谁的利益?

在征地拆迁中有一个名词很常见,那就是“钉子户”,而老百姓也乐于将钉子户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们时不时的能够在新闻中看到关于钉子户的信息,其中最为喜闻乐见的就是钉子户凭借自己的毅力获取了天价补偿款,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成为钉子户真的能够为被征收人带来巨大利益吗?

一、钉子户形成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并不愿成为钉子户,因为作为一个钉子户所要放弃的太多所要坚持的太难,钉子户的路并不好走,如果有更好的选择,相信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会走上钉子之路,而排除万难走上钉子之路的钉子户们通常都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1、不想放弃对原有房屋的所有权。这部分被征收人一般为老年人,他们对于房屋有深厚的感情,对于被征收人地块及周边邻居有浓浓的不舍之意,同时对于陌生的安置点有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所以他们宁愿在破旧的老房中居住,也不愿搬到新房中生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征收人认为自己的房子有特殊的意义,如果拆掉会对自己产生不好的影响,曾经就有一个钉子户,他们不愿搬迁就是认为自己的房子是建在龙脉上,如果拆掉,会影响运势,所以不愿搬迁,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思想观点的进步,这种类型的钉子户已经越来越少。

2、补偿标准没有达到预期。在征地拆迁中大部分被征收人能够成为钉子户都是因为补偿标准没有达到预期标准,但是这里又可以分成两种情况:

①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方评估价值标准过低或其他违法方式严重损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会导致被征收人在拆迁后生活水平严重降低,像这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征收人在不懂得维权之道的情况下,很容易就走到钉子户这一步;

②部分被征收人渴望通过征地拆迁获得高额补偿,以期能够达到致富的目的。

钉子户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归根结底还是要归咎于部分拆迁方的不合法手段和被征收人对于法律认识的不健全,在被征收人找不到利益诉求渠道的情况下,很容易就会走上这一步,但是成为钉子户真的能够为被征收人带来利益吗?

二、钉子户的最终结局

有人认为钉子户是拆迁中的勇者,因为他们不惧艰苦,凭借自己的耐力和忍受力勇于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拆迁方作斗争;也有的人认为钉子户是征地拆迁中的罪恶,因为征地拆迁是社会进步的正常现象,他们阻挡了征地拆迁的步伐,影响了社会的正常发展。那么他们的最终结局究竟如何呢?

结局1:获得高额补偿款。如蔡x祥与张x好夫妇,他们堪称深圳最贵钉子户,然而他们的结局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夫妻二人在拿到1700万的拆迁补偿款后便进行分割,然而如果当年夫妻二人选择产权置换,那么根据现在的房价,保守估值2400万,平时如果仅仅用于出租也能有数万的收入,并且由于夫妻双方当年的行为影响了村里人的回迁,所以基本上已经与村里人断绝了联系,所以幸与不幸谁又能说的清,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健全,这种情况已不多见。

结局2:被征收人向拆迁方妥协。如蔡珠祥与张莲好夫妇的还是占极少数的,大部分钉子户都熬不过漫长的坚守过程和艰苦的坚守环境,而向拆迁方妥协,因为钉子户在坚守的过程中需要放弃的太多,如正常的生活模式、正常的社会交际以及工作等等,他们为了防止房子被强拆,每天都要在孤零零的房屋中战战兢兢的坚守,而且永远不知道在哪一天才能结束这种坚守,重新回归人群,重新回归正常生活,所以他们的妥协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结局3:人财两失。有些钉子户在坚持了很多年后,拆迁方也妥协了,避开了被征收人的房屋,最后就变成其他被征收人都搬到了新房开始了新的生活,只有钉子户的房子孤零零的矗立着,没有收入、没有邻居、没有新生活,他们只能在自己老旧的房子里继续生活,这种情况算是比较温和的结局,有的钉子户则被无良拆迁方采用各种违法手段,或暴力或胁迫的将被征收房屋损毁殆尽,让钉子户无家可归,无家可守,更有甚者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三、被征收人应该何去何从

所以钉子户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很多人可能说损害的是拆迁方的利益,损害的是开发商的利益,然而,他们损害的还有自己的利益,以及周边人的利益,还有国家的利益。随着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完善,钉子户的处境恐怕会愈加艰难,所以及时转变维权手段至关重要,当一切已成定局,有效证据毁灭殆尽再来进行法律维权,维权之路会愈加艰难,所以及早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才是被征收人应该有的态度!消极抗法的钉子户时代已经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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