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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安置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安置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当事人在遇到安置拆迁房买卖合同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的同时,还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防自己处于劣势;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那就只好将纠纷诉诸于法院,虽然这一方式较为公平,但是耗时较久,成本也比较大。

二、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者数人的共有房屋,出售者没有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私自出卖共有房屋,即卖房者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易引起纠纷

2、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

在某些城市中规定不具有本市户口的不得购买安置房,还有的城市规定没有大陆户口的不得购买本市安置房等,买房主体必须合格才能购房,若不合格就会产生纠纷。

3、房屋质量不合格

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与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比较令人担忧,所以如果安置房的房屋质量经检测后,结果是不合格,那也会引起纠纷。

4、房屋性质不同

因房屋的性质不同,也往往发生纠纷,比如军队、铁路和某些未经过房改的单位的房屋一般不允许买卖,特别是不允许卖给外单位、外系统;某些地方规定公房房改后的一定年限内不允许买卖,如果买卖,必须首先卖给原单位,或者经过原单位的批准等,所以一旦购买就会引起纠纷。

5、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纠纷的案例很多,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有些房屋的买卖在双方签订合同或交付房屋时,政策不允许对该房屋买卖,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这时就容易产生纠纷。

安置房买房纠纷建议还是先沟通协商看看能否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的,也可以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这两种方法是比较方便并且耗时短的,但是两种方法都不能够解决纠纷的,是能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