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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土地共有三类:

2021年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鞍山镇(旧堡村、鞍山城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大孤山镇(獐子窝村)、东鞍山镇(解家堡子村、中所屯村、侯爵屯村)、汤岗子镇(汤岗子村、林家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0000元/亩;建设用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4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东鞍山镇(东西河村)、汤岗子镇(老虎屯村、大龙岭村、孟家村、杨家洼村、祥家村、罗家村)、唐家房镇、甘泉镇(靛池沟村、正汤河村)、大孤山镇(对桩石村、花麦屯村、下石桥村)、大屯镇(大屯村、河东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甘泉镇(甘泉村、双庙子村、双台子村、马台村、管饭寺村、杨相屯村、邓家台村、英城子村)、大屯镇(于家沟村、邬家洼村、蔡家堡村、向阳寨村、玉白庄村、三台沟、英不落村、东房身村、石牌路村、腰屯村、东白石村、西白石村、陈家沟村、驸马营村、南白石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