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有哪些效力呢

质押权人质权实现的方式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效力如下:
一、对债权人: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债权人有权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3.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二、对出质人,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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