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哪些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1.9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合同当事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4种: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因胁迫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TAG标签:撤销权 事由 债务债权 撤销 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