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绝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怎么办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2.0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TAG标签:债权债务 文书 履行 债权 公证 债务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