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质权人承担风险责任吗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1.4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律师解答:不承担风险责任。律师解析:质权人不承担风险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不承担风险责任,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TAG标签:承担风险 质权 民法典 债权债务 责任 债务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