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的如何认定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2.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相关的规定,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如果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TAG标签:合伙 债务债权 名义 借款 认定 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