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要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3.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有经营状态严重恶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签订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TAG标签:债务债权 欠债 不安 抗辩权 债权债务 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