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怎么确定?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怎么确定?
律师解析:按份责任指对外(对债权人而言)二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同一债务有份额分担,均只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但对外(对债权人而言)任何一个债务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对内(对债务人而言)每一债务人仅就自己的份额承担最终责任。
一、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
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
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
二、责任的效力不同。
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
在连带责任中,
不仅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还存在各责任人内部的效力,各责任人均应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管其承担是否已超出各责任人内部确定的责任份额,只是在该责任人向权利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可以就超出其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
三、有无共同目的不同。
设立连带责任的根本目的在于确保债权的满足,各连带责任人均具有此目的。
而按份责任的各责任人都是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目的。
四、法律要求不同。
按份责任是多数人责任的常态。而连带责任因其可能加重责任人的责任,法律对其有严格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即连带责任采法定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