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债权人转移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转让或转移债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且根据合同性质债权可以转让;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债权人转移债权的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