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3.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要注意的是:1、代位权仅限于以诉讼的方式行使;2、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明;3、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4、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而非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35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TAG标签:债务债权 代位权 债权人 诉讼 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