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什么是信用卡

什么是信用卡
律师解析:信用卡实际上是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合称,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进行先消费、后还款。
准贷记卡是指您先要存入一定的金额作为备用金,然后当这个备用金不足时,您可以按照银行规定的金额进行透支消费。
信用卡额度不够可以调整,调整有永久调额和临时调额,卡片使用3个月后,持卡人可以申请提出增加授信。
透支消费后就要还款,还款有签订自动还款协议、网银还款、手机银行还款、ATM机还款等。
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全部应付款项不需要支付利息,不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要按照万分之五的计息方法收取透支利息,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
信用卡除了消费还款外,还可以分期,满足银行规定的分期金额后即可申请办理分期,有账单分期、消费分期、汽车分期、买房分期等。
另外,用信用卡刷卡有积分,积分可以用来兑换商品,使用信用卡也有年费,具体收费标准,每个银行都不相同。
信用卡不得给他人使用,也不准信用卡刷卡套取现金。
如遇信用卡丢失、被盗后立即向发卡银行办理挂失。
信用卡到期后,银行会主动续新卡,不想继续使用可以申请注销信用卡。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