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1、如果没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如果主张利息法院一般不支持;
2、如果约定的利息过高,即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的部分不予支持,即最高4倍;
3、一方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5、借贷合同中约定分期还款,当事人在还款时明确是偿还利息或本金的,应按其还款意思认定;在还款时没有明确的,应先冲抵利息,后冲抵本金;
6、不得在借款中先扣除利息,否则本金只按实际借款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