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呆账贷款的条件

呆账贷款的条件如下:
1.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4.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押物所得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呆账贷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