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有什么行使范围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2.8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一)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TAG标签:行使 债权债务 撤销权 债务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