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怎么划分

民间借贷中的举证责任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债权人作为原告行使债权请求权,应当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债务人提出反证,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民间借贷举证责任怎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