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律师解答

什么是不记名债券

不记名债券是指在券面上不需注明债权人姓名,也不在公司名册上登记的债券,就是一种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凭息票领取利息。
好处是投资者的身份保密,坏处是投资者一旦损毁或失去债券便难以证明其拥有人的身份。
不记名债券与无实物票卷相对应,简单地说就是发给你的债券是纸质的而非电脑里的数字。
我国早期发行的国库券就是其中之一。

什么是不记名债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