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债务债权/列表

挥霍共同财产制造债务

挥霍共同财产制造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打拼下来,也是属于双方所有。但是有些人却发现自己的另一半存在着挥霍的习惯,由于对方大肆挥霍的关系,共同财产也越来越少了。那么,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下面本站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挥霍共同财产制造债务应该由谁负责啊?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