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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逾期未申报或逾期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债权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二)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然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三)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因此,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并不导致其债权消灭的后果,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成前仍有补充申报债权而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因此,逾期申报的债权不因超过申报期限而导致其实体权利的丧失,而仅仅是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性权利丧失以及部分实体性权利暂时冻结行使。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如果不及时申报债权,自己的权益会收到非常大的损害。而申报破产债权,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超过了时间的,不但不能达到效果,还要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另外,《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申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债权申报内容应当包括债权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