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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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效判决债权转让

已生效判决债权转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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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可以探视吗


(一)判决生效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在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就可以去探望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时间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3、一般监狱每月的接见日期是提早规定的。新入监服刑人员到达监狱的日期,只要没有错过或非常接近接见日期,狱方会及时安排服刑人员以通信或拨打亲情电话的方式,通知家属参加当月的接见活动。

4、 按照《监狱法》规定结合实际各监狱制定接见时间,在服刑人员收监后五日内监狱发送家属通知书,通知书中有相关的规定内容。

(二)根据《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1、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三)根据《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1、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四)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五)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