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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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债权稀释债务

虚增债权稀释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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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权稀释

股权稀释,有两个层面上的解释,一是企业增发股份,导致原持股股东手里的股份占比降低,股权被稀释,原持股股东一般指的是创始人团队。二是当公司追加投资时,后期投资者的股票价格低于前期投资者,或者产生配股,转增红股而没有相应的资产注入,前期投资者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值就被稀释。
对企业来说,在融资扩大的发展过程中,股权稀释是必须的,合理地进行股权稀释,也能够实现股东和企业的双赢。对于创始人来说,股权稀释意味着投票权比例的减少,但是持有股权的价值在稀释前后是否减少,关键取决于稀释前后公司价值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