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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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之间的相互转让债权

出借人之间的相互转让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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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内部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吗

股东可以向公司内部股东转让股权。《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间股权转让有限制性规定,应遵从其规定。

但章程作出的限制也不能违背《公司法》关于股东间自由转让股权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