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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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

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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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债务人对第三人须享有权利 都有哪些呐?

债务人对第三人须享有权利如下
(1)债权。

  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偿还请求权、由于侵害财产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2)物权及物上请求权。

  如所有物还请求权、土地妨害除去请求权、债务人对第三人财产上存在的担保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