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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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延长债务诉讼的时效

如何延长债务诉讼的时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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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延长债务诉讼的时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延长债务诉讼的时效,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
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
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
4、保留证据,提起诉讼;
5、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