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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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债务债权归属协议书

婚内债务债权归属协议书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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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债务协议书需要公证

视情况而定,结合需要,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约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否则仍以共同财产清偿。
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房产的协议,如果进行了公证,该协议不得撤销。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