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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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清退债务债券处理顺序

非法集资清退债务债券处理顺序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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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钱清退顺序

1、对集资群众身份、集资数额等进行登记。
2、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以及对涉案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
3、根据清理后的剩余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制订统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则、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实施清退,以处置报告的形式结束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六条:因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