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债务债权/列表

债权转让登报公告时间

债权转让登报公告时间

在很多的债务关系中,进行债权转让是很常见的情况,那么在进行债权转让处理中对于采用登报的方式进行公告是否有效呢?这是大家都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更好的进行了解对于这个问题,本站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权转让登报后生效时间多久

债权转让登报后生效时间是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的时候。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