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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债权的赔偿范围

侵害债权的赔偿范围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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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财产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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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其一般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财产损害赔偿的数额以所造成的客观损失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这种客观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丧失。

1、计算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首先须确定原物的价值。原物价值的计算,必须根据原物的原有价值,可以使用时间,已经使用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

2、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应看其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的利益。不能预见到的利益,不能算作可得利益;

(2)必须是可以期待,必须能够得到利益;如果不可期待、非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也不能算作可得利益

(3)作为计入赔偿范围的“可得利益”,还必须是直接因侵害行为所丧失的“可得利益”。

对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此时的伤害程度大体上分为了三种,包括一般损害、致人伤残以及致人死亡,在不同的情况下,涉及到的侵害人身的赔偿范围是一样的。当然了,由于具体的地区不同,这也会导致最后的赔偿标准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