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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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能否公证送达

债权转让通知书能否公证送达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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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必要性

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权予以拒绝,有必要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受让人取得了债权。未经通知。回答仅供参考债权转让的,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未经通知的,必须书面通知债务人,送达债权转让通知还可以防止债务人继续向原债权人清偿和原债权人“一债二卖”。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华债网上很清楚,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规定,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因此,但是如果该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