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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 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亲朋好友之间、私人之间的借款都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借款利息。那么债务人在还款时,对于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呢?民间借贷如果有约定利息,债权人在追债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 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

民间借贷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例如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

“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

(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五)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此外,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生活中,您在借钱给他人时,如果您和对方有约定利息,那么在要求对方还款时,您就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来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果您和对方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对方逾期仍没有偿还借款的,您也可以向对方主张逾期利息。如果对方拒绝,您可以起诉他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此时,您就需要对具体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如果您不知道怎么举证,您可以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