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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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说明不还钱的怎么办?

一、欠钱说明不还钱的怎么办?

欠钱说明不还钱的怎么办?

欠钱说明不还钱的直接去法院递交起诉状,等待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再次的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去法院诉讼的时候,需要注意到的问题是必须要有尽量多的一些证据,比如说证明确实存在着借款的事实,还有就是自己进行的要求对方还款的事实。这主要是为了防止诉讼时效经过。

二、欠条、借条超过时效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然后根据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因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的法释〔199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同一欠条需要有两份,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应该是人手一份的。欠条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还要看,这个欠条是不是对方自愿签写的;欠条里面有没有写清楚具体的金额;并且写欠条的人是需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是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撰写的欠条,正常情况下是会被视作无法律效力的欠条的。因此,在写欠条的时候应该考虑到或者注意到的问题一定要注意弄清楚,从而避免为后期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在当代社会很多的民间借贷纠纷当中的地方,确实没有办法偿还钱财,并且明确说明不予偿还,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维护自身的债权利益,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只不过诉讼过程当中需要有一段的时间,等待生效判决书出来就可以要求对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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