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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追偿权如何行使?

一、民间借贷追偿权如何行使?

民间借贷追偿权如何行使?

行使追偿权,可以先找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

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1、主债务及其利息;

2、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追偿权包括哪些范围

3、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

4、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

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追偿权包括哪些范围?

在保证人代为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后,保证人即取得向债务人的追偿权。具体包括下列四个方面:

1、保证人为清偿主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如果保证人的给付额大于主债务人的免责额,则保证人只能就主债务人的免责额予以追偿;如果保证人的给付额小于主债务人的免责额,则保证人只能就自己的给付额予以追偿。

2、自免责日起算的法定利息。

3、其他必要费用。凡是保证人为承担保证责任而支出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的费用,如电报费、电话费、诉讼费等均属此类。

4、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因非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蒙受的损失。

三、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1、要确定对方是否有偿还的能力

对债务人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其信用情况,对那些不守信用、缺乏还款能力者,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去,否则,即使是打赢了官司也收不回欠款。

2、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同学、同事及邻里和熟人之间,因彼此信任又碍于情面,有相当一部分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字据或签订借款合同。还要注意保留债务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房产证和行驶证等的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权人误以为,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法院就会调查清楚的。殊不知,一旦产生纠纷打起官司来,一切只能凭证据,离开了证据,借款事实就无法认定,债权也就无法得到保护

3、要约定合法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一是借贷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二是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的,不予保护;第三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息借款也可以无息借款,是否有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

民间借贷中保证人要是有需要行驶追偿权的话,最好是能够清楚具体追偿权行驶的条件跟实际的要求等等,避免给自己带来各种麻烦。民间借贷中保证人遇到了要自己被债权人追债的情况该如何去处理比较好,就应该找本站网律师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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