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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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债务纠纷起诉后债务人不出庭怎么办?

1、债务人经法院通知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2、债务人经法院通知后,应当到庭参加诉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根据庭审时原告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依法作出判决。”

三、欠钱不还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联系不上债务人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的处理方式还是很多的,就比如说债权人能够确认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还是可以联系对方的配偶要求其还钱的,或者通过债务人的其他家庭成员,去找到当事人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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