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讨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欠款追讨/列表

欠钱的被告不出庭后果严重吗?

一、欠钱的被告不出庭后果严重吗?

欠钱的被告不出庭后果严重吗?

欠钱的被告不出庭,后果还是挺严重的。法院传票经过合法送达,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审理、判决,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诉讼权力,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欠钱怎样录音才算是证据?

(一)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本人;

(二)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四)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五)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等。

三、欠钱的人死了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偿还的范围限于继承遗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欠钱的人死了的话,就由对方的继承人,也就是女儿或者儿子进行偿还欠款。如果要用录音作为起诉的证据,那么录音一定是要与欠钱有关的内容,是欠钱人自己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