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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欠钱不还开庭要讲什么证据?

一、债权人欠钱不还开庭要讲什么证据?

债权人欠钱不还开庭要讲什么证据?

欠钱不还开庭审理时原告需要宣读起诉状,并且要对自身陈诉的事实进行举证。作为原告需要准备的主要是:

1、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分别想要证明什么内容;

2、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就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是否有关、能否证明被告想证明的内容等发表质证意见;

3、如果法庭调查有遗漏,就遗漏部分向法庭补充;

4、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5、进行最后陈述。

法院开庭主要分为两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阶段一般流程: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发问——双方就事实补充。法庭调查完成后会进入法庭辩论,优秀的法官会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就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一般是原告先说,被告接着说,如此往复。法庭辩论完后是最后陈述,然后庭审结束,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实践当中,对于这种欠债不还的,多次催促、协商无果的,并没有必要再讲什么情谊,运用法律手段拿回欠款才是最重要的。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欠钱不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若是被告方已经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仍然拒不还款的可能会对当事人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如果欠款人有还款能力但是拒绝进行还款的,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但是执行财产或者冻结财产的防卫不能超出被执行人应该承担的财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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