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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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亲人代还是否可以?

一、借条上写亲人代还是否可以?

借条上写亲人代还是否可以?

借条上写亲人代还是可以的,但是前提必须是由他人认可。借条亲属代签是不属于有效的,除非说是家属拥有相关的授权委托。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所以如果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事先沟通协商好,并且事后没有反悔或者不遵守约定的行为的,家属是可以代签欠条的,当事人也可以给家属写一份委托书,这样就不会有更多的麻烦产生。

二、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目前存在着民间借贷关系是可以证明双方的事实,确实是有借款的一种事实的,但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比如说最常见的一种证据就是借条,如果有借条的话肯定是需要提交给人民法院的,但是借条的书写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内容不能够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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