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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已还清能否起诉要求返还借条?

一、借款已还清能否起诉要求返还借条?

借款已还清能否起诉要求返还借条?

借款已还清能起诉要求返还借条,起诉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益。

借款人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但是前提必须是已经履行还款义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二、没有借条该如何要回借款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借款方面的问题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最好在借钱的时候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对方如果已经还清款项的话,是可以向借条还给对方或者是撕毁借条,也可以打一个收据。而对于债务人来说的话是需要留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