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列表

什么样的借条是诈骗行为?

什么样的借条是诈骗行为?

一、什么样的借条是诈骗行为?

在他人欺诈的情况之下所打的借条是诈骗行为。正规借条如下。

借条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用于 __________(用款目的,例如:个人购房或生意周转)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小写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每逾期一日按未偿还借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合理费用。

借款人(签名并摁手印):

联系电话:

住址:

日期:

二、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现实生活当中,目前书写借条的话是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民事行为,主要就是因为很多是因为经济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向亲戚朋友借款都要求打借条,而借条的书写格式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不能够在被他人欺诈的情况之下书写。

TAG标签:借条 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