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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诉讼时效

欠款诉讼时效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之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则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如果债权人一直没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则超过20年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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