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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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之间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私人之间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而这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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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

        我国对民间借贷利息有如下规定: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护。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