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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需要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
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
第二种是发生借贷行为。
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
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那么有银行转账单、对账单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