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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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和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债务人和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首先,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借款人是指因借贷关系负有清偿债务的人,而债务人可能是借款人,但并不仅限于借款人,因其他行为负有清偿债务的人都属于债务人。
其次,债务人不仅仅存在于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其他的合同中,义务人一般为债务人,这里面的债做广义解释,只要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给付义务的就是债务人。而借款人明显是只存在于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是债务人,有还款义务,只是众多债务人的一种具体类型。例如,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是债务人,买卖合同中的欠款人也是债务人,因此,借款人是债务人的一种,债务人包括借款人。从法理上讲,借款人可以称呼为债务人。
最后,债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之债外,还有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侵权之债等债的产生方式,这几种不同类型的债,所产生的债务人的名称也会有相应的变化。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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