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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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主要包括:
企业自有的财产;
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
主要包括:
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
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或转让所得;
继续营业的收益;
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条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范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