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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

个人之间借款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而且在这一借款中有时会约定利息,有时不会约定利息,自然约定了利息的属于有偿借贷,那现实中应该怎么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呢?在个人借款时能不能先扣除利息部分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详细为大家讲述。

该怎么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

一、该怎么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一)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二)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四)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二、个人借款能不能先扣除利息

在民间借贷中,我们经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现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将利息收回好象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其实该做法直接损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资的目的)。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我们知道利息只是民间借贷合同中的一部分,其中应该还包括借款数额、归还时间以及借款用途等,那到底民间借贷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如果没有书面的借贷合同又能否要回借款呢?这些问题可以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办理民间借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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