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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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多个人钱

债务人欠多个人钱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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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债务人谁欠谁钱


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终上所述,答案显而易见,债权人就是借钱的人,债务人就是欠钱的人,债务人要归还债权人的钱。在现实生活中朋友间、亲戚间借钱的事情经常发生,搞清楚两者的关系有利于在发生纠纷时合理合法的解决问题。以上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谁欠谁钱?”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