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夫妻债务/列表

同居夫妻债务

同居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同居债务怎样处理




    非婚同居当事人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可以推定存在合伙关系,采用合伙原理解决。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合伙合同的对外效力体现。非婚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与第三人发生的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时当事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准用合伙原理处理非婚同居当事人的共同债务,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同居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不能基于配偶权继承死者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要求分割遗产时,很难获得死者继承人的认同。如果因此发生纠纷,请求法院居中判决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足够的证据。但是同居人已经死亡,很多遗产已经被继承人实际控制,收集证据存在很大的难度。



    综上所述,同居关系是双方自主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某些权力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同居女友与男友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就不能按照夫妻关系来进行处理,所以也就不具有互相继承的权利,继承是有法定的继承顺序的。